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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门联合发文!浙江首次开展“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见习记者王雯  发布时间:2025-01-07
摘要:一直以来,海洋垃圾存在量大面广、主体责任界定不明等问题。为加强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加快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实施《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直以来,海洋垃圾存在量大面广、主体责任界定不明等问题。为加强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加快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实施《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首次在浙江全省沿海城市全域开展“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浙江省是海洋大省,海岸线长达6600千米,海岛4350个,海岛数量和海岸线长度均居全国第一,拥有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乐清湾等众多海湾。海洋是浙江的潜力所在、优势所在。《方案》的印发,意味着海洋垃圾清理正式有了“浙江解法”。

浙江积极衔接生态环境部等4部委《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将开展行动的海湾从国家要求的5个拓展为18个。此次海洋垃圾清理行动,以亲海宜居型和绿色产业型海湾为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聚焦沿海市县城镇建成区毗邻的海湾,坚持陆海联动、多方协同、系统治理、数字赋能,逐步建立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空间品质。

《方案》提出,到2025年,重点海湾内海洋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蓝色循环”扩面提升;到2027年,重点海湾内“不清洁状态(海湾垃圾盖度>5‰)”逐步消除,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岸上管、河道拦、海面清”的海洋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海洋垃圾清理成效居全国前列,力争打造全国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省域标杆。

根据《方案》,浙江省将实施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建立、源头减量、精细化管理、上岸规范化处置、数字化监管、再生高值化利用等六大措施。

清理海洋垃圾,浙江早已开展实践。

近日,在舟山嵊泗,经过5天的海上作业,浙嵊渔06185拖虾船靠泊渔港,船员将几个满当当的垃圾桶抬上岸拖至渔港内的垃圾站分类倾倒。“我们船每次出海的时间是3至5天不等,期间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都是回到岸上再处理的。”船老大夏存军说,“在以前,渔船图省事往海里扔垃圾是司空见惯的,现在不会了。各个渔港都建了垃圾回收站,垃圾必须运回港。”

由陆向海,舟山建立“海上环卫”机制,开展“垃圾不入海”文明实践,将全县含岛屿岸线在内的向海200米的近岸海面全部囊括其中,无盲区、去死角、除漏洞,统筹海上垃圾清运处置及船舶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

根据《方案》,浙江将建立海洋垃圾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组织常态化开展垃圾入海防控与清理整治,推动海洋垃圾海上监测、监管,到2025年年底,沿海各设区市海洋垃圾清理、收运、处置网络实现全覆盖。同时,建设完善海湾沿岸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严格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鼓励进行海洋垃圾再生资源的回收。浙江还首次提出以数字化手段实施垃圾常态化监测,提升海洋垃圾数智化监管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化治理政府端监管平台。

为大海“减塑”,浙江将推进海洋塑料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加强海洋塑料垃圾治理关键环节服务保障,加快推动海洋塑料垃圾治理范围的拓展,打通高值化利用路径,在全域范围内开展“蓝色循环”模式试点示范,强化与地方产业相衔接,推动建立海洋塑料追溯认证体系。

此外,《方案》明确了责任体系、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宣传参与等4项保障措施,积极营造海洋垃圾共治共管、海洋环境共保的良好氛围。

 

 

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