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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核电,投资水电、油气储备设施等能源重大项目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徐卫星  发布时间:2025-04-28
摘要:4月28日上午,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就《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作解读。 徐欣表示,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4月28日上午,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就《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作解读。

徐欣表示,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结合能源发展新形势、新变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起草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引导民营经济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中做大做优做强。文件将在此次新闻发布会后正式挂网。

徐欣介绍,《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三是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

具体在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方面,支持投资能源基础设施,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核电,投资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油气管网、“沙戈荒”大基地等能源重大项目。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创新技术和模式。鼓励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加强科研协同攻关、成果共享。支持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培育能源设备循环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

在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方面,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民营企业更便捷进入油气市场竞争性环节;优化许可条件,支持民营施工企业积极参与电网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拓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加大电网、油气管网能源公共服务企业的信息公开力度,更好支撑投资决策;探索拓宽融资渠道。规范市场秩序,健全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公平开放;加强市场监管,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能源市场营造良好环境。

在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方面,优化项目审批。鼓励一窗受理、在线并联审批,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合法权益。健全能源领域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深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能源领域涉企收费监管,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走出去”。加强有关国家能源政策宣介,鼓励民营企业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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