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将普法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前提,探索创新普法方式,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定向、精准普法,引导企业知法、守法。”做好生态环境普法工作是预防企业发生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不仅有利于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氛围、提高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而且有助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降低监管执法成本,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笔者认为,落实《意见》相关要求,要从提升自身能力、创新手段等方面入手,不断增强向企业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提升干部职工向企业普法的能力素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理论培训,围绕大气、水、土壤、排污许可等涉企重点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标准,采取以案说法、交流研讨等方式,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提高干部职工向企业普法的能力,尤其要提高身处法治宣教一线、监管执法一线干部职工的相关能力。比如,可以常态化组织法治宣教人员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重点排污企业守法情况以及在生态环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方面遇到的困难,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向企业普法;可以结合日常监管执法、专项执法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整体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向企业普法的实践能力。 优化向企业普法的机制。依据年度涉企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要求、本地区年度监管执法任务、企业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和对普法的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向企业普法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普法的目标任务、对象、内容、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同时,结合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标准、涉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动态调整向企业普法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精准、科学、依法推进普法工作。落实常态化普法机制,将普法放到监管执法前面、贯穿在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还要建立普法评估机制,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做法,完善普法工作举措,不仅要让企业搞清楚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重大意义,还要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将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创新向企业普法的方式。突出针对性,聚焦企业所处行业特点、企业生态环境治理现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定向、精准向企业普及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标准。突出生动性,把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讲鲜活、讲深刻、讲透彻。比如,可以将普法地点选择在生态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现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现场;可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正反面典型案例,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讲故事的形式向企业普法。突出互动性,在普法过程中,既要向企业原原本本普及相关政策法规标准条文,还要善于与企业开展互动交流,充分听取企业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思想疑惑和现实困难,进而促使企业将普法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主动遵法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