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我们从周一至周五每日选辑一个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打击犯罪、保护生态,请关注“每日环保督察扫描”。
案例一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生态环境部派出工作组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监督帮扶。工作组梳理信访举报投诉信息时发现,有群众反映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异味扰民问题。工作组随即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印刷涂布复合车间熟化工序末端配套的RTO(蓄热式热力焚化炉)处理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部分含VOCs(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排放;同时,涂布和烘干工序的部分废气仅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活性炭吸附-脱附-燃烧”处理要求。生产废气收集和处理不到位是造成异味扰民的主要原因。
熟化工序末端配套的RTO未运行;部分废气仅通过活性炭吸附后排放,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其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的规定,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分别对该公司处罚款10万元和2万元。
启示意义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始终是大气监督帮扶的重点内容之一。生态环境部利用自动监测、卫星遥感、用电监控、信访举报等技术手段,对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远程筛查,发现异常线索后,再深入企业开展针对性检查,既提高了发现问题的效率,又减少了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该案件中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发现企业治污设施问题后,积极推动企业整改,对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切实解决废气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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