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头条 时政要闻 乡村振兴 政策法规 企业风采 法治时空 环保动态 艺术博览 地方要闻

法治时空

旗下栏目: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12.11 周三)

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专委会 作者:中国环境法制网  发布时间:2024-12-11
摘要:导语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我们从周一至周五每日选辑一个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打击犯罪、保护生态,请关注每日环保督察扫描。 案例一 山东省潍坊市某机动车检验机构两年多次违法涉嫌构成
 
 导语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我们从周一至周五每日选辑一个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打击犯罪、保护生态,请关注“每日环保督察扫描”。


案例一 

山东省潍坊市某机动车检验机构两年多次违法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利用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进行远程巡查时发现,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时采样探头插入排气管深度明显不足,检测结果疑似失真。执法人员随后赴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相关人员在明知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故意将采样探头插入深度调整至不足40cm,完成采样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机构存在发动机转速不符合要求、擅自放宽检验方法等多种违法行为。
     经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核实,2022年9月该机构曾因对冒黑烟车出具合格检验报告,被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实施行政处罚。2023年5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核查,发现该机构仍在实施对冒黑烟车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故对该机构再次作出行政处罚。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机构二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涉嫌构成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罪。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安丘市公安局已立案,并对该机构2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机构问题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检验资质。
 
启示意义
 
      根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等标准规范,检验过程中采样探头插入排气管深度应大于40cm,发动机应满足检验工况转速要求,对具有明显可见烟度的车辆应判定为不合格,对两驱车辆应采用工况法检验。该检验机构未按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检验,造成检验结果严重失真,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使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通过检验,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特别是该机构屡查屡犯,二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符合两高司法解释中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认定情形,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