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九章58条,由总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乡村治理、城乡融合、保障措施、附则组成。 《条例》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条例》结合云南省实际,对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作出规定,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 据介绍,近几年来,云南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等五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实施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聚焦“1+1+5”重点任务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推进,让乡村干净起来、美丽起来、文明起来。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生活污水治理率、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达75%、55%、88%,乡村面貌持续改善,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持续关注《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对照《条例》规定,一条一条抓好落实、一项一项扎实推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