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十堰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80.8,生态质量等级为“一类”,十堰市下辖的各县市区生态质量指数(EQI)值范围为73.9—89.3,生态质量等级均为“一类”。2024年十堰生态质量等级全域达到“一类”,为湖北省13个地市州中唯一。 近年来,十堰跳出传统治水视角和单纯治污理念,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集成实施水质稳定达标、库滨带治理等“十大攻坚”,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90%以上,2024年27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全市水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持续深化移动源防控,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推进面源精细化管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污染管控,2024年十堰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5.6%,创历史最好水平。以“六无乡镇”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建成2577处农村微动力、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7%,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十堰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实现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的地级市。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竹溪县龙王河“无废流域”建设入选省“无废城市”建设优秀案例。 十堰划定三分之一国土面积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覆盖率达73.86%。初步建成以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6个国家湿地公园和14个国家(省)级森林公园为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系,已发现中华秋沙鸭等414种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6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024年十堰成功入选全球“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是湖北省首个上榜城市。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含市本级)、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4个(含市本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位列全省首位。 十堰建成覆盖全域、统筹市县的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数字平台,形成发现—处置—反馈闭合管理链条,推动2024年十堰涉水投诉下降65%。十堰入选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优秀案例,并成为全国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试点。成立京堰环保志愿联盟并设立工作站,出台《十堰市守水护水行为规范》,2000多支环保志愿服务队常态开展巡库清漂等文明实践活动,250多个志愿服务团体参与文明河流建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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